为进一步做好促进消费工作,激发市场潜力,《关于促进汽车消费的若干措施》《关于促进电子产品消费的若干措施》21日对外发布。国家发展改革委就业司副司长常铁威介绍,恢复和扩大消费的综合性政策文件近期也将正式印发。

上半年汽车类商品零售额达22409亿元,同比增长6.8%。为稳定和扩大汽车消费,更大力度促进新能源汽车持续健康发展,《关于促进汽车消费的若干措施》提出了10条措施,分别是优化汽车限购管理政策、支持老旧汽车更新消费、加快培育二手车市场、加强新能源汽车配套设施建设、着力提升农村电网承载能力、降低新能源汽车购置使用成本、推动公共领域增加新能源汽车采购数量、加强汽车消费金融服务、鼓励汽车企业开发经济实用车型、持续缓解停车难停车乱问题等。

“汽车消费仍有进一步挖潜提质的空间。我们针对大量调研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努力提出一些更加务实管用的举措。”常铁威表示。比如,在优化限购管理政策方面,积极协调有关限购地区,鼓励因地制宜增加年度购车指标投放,实施城区、郊区指标的差异化政策,尽早下达全年购车指标,加快投放进度。在降低新能源汽车使用成本、优化使用环境方面,为解决广泛存在的“安桩”难问题,《汽车措施》提出推动提供充电桩单独装表立户服务,并通过免收需量(容量)电费降低运营商经营成本。另外,农村充换电设施增加引发对局部配电网能力的担忧,对此,文件提出,合理提高乡村电网改造升级的投入力度,加快配电网增容提质的要求,避免集中充电造成的局部电压波动。

国家发展改革委产业司副司长霍福鹏表示,上半年,新能源汽车成为汽车消费最大亮点,产销量、市场占有率、保有量均创历史新高。下一步,国家发展改革委将会同有关部门,密切关注新能源汽车产业运行形势,认真抓好相关政策落实,进一步扩大新能源汽车消费,推动我国汽车产业实现高质量发展。

近年来,电子产品向数字化、智能化发展趋势明显,由“有”向“优”的消费升级潜力大。同时,受行业周期、国际环境、产业链供应链等因素影响,电子产品市场有所走弱。上半年,家电类、通讯器材类商品零售额同比分别仅增长1.0%和4.1%,是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中增长较慢的品类。《关于促进电子产品消费的若干措施》围绕加快推动电子产品升级换代、大力支持电子产品下乡、打通电子产品回收渠道、优化电子产品消费环境等4个方面,提出了12条政策举措。

“综合考虑我国收入水平、网络基础设施等因素,电子产品消费市场潜力还是很大,智能化进程带动消费升级仍是大势所趋,县乡村也蕴含着巨大潜力。对这样一个比较市场化的消费大类,促消费政策有大有可为的空间。”常铁威表示。文件提出,鼓励科研院所和经营主体积极应用国产人工智能(AI)技术提升电子产品智能化水平,增强人机交互便利性。

在智能电子产品购买、使用、回收领域,“隐私保护”是消费者最关心的问题之一。对此,有关部门将依法加强对二手电子产品收购企业的监督检查,加大对非法拆解电子产品、非法流通二手零配件的打击力度,杜绝非法拆解对个人隐私的威胁,并严格落实消费者信息保护政策,依法打击企业不当利用个人隐私行为,打击非法获取隐私牟利的犯罪行为。国家发展改革委环资司二级巡视员宋常青表示,下一步,国家发展改革委将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完善废弃物循环利用政策体系,加大资金支持力度,夯实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制度、丰富回收模式、提升拆解利用水平,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

国家发展改革委经贸司副司长李超表示,国家发展改革委和有关部门将重点在拓展销售渠道、提升商贸设施、优化物流服务、壮大经营主体等4方面发力,促进农村商贸流通体系建设。 (经济日报记者 熊 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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